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。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文字作品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;商标法的保护范围是能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来的文字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标志;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条
本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,包括:
(一)文字作品;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(八)计算机软件;
(九)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二条
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八条
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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