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有

法律解析:

知识产权 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、技术、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,即知识产品。知识产品是与物质产品(即民法意义上的物)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。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三大类,有 专利权 还有 著作权 最后还有就是 商标权 。

法律依据:

《知识产权》和《 著作权 》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(1)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:第一,独占性,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,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,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。第二,排他性,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,不允许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。 (2)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: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,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,即具有严格 的领土性,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。 (3)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: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,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,这一权利就自行 消灭,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,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。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,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,包括著作权(含邻接权)、 专利权 、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。分 为两个类别: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。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、邻接权、商标权、商号权、商业秘密权、产地标记权、专利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权等各种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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